关于批准荔湾区海南幼儿园、骏羽幼儿园为荔湾区一级幼儿园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17-02-13 来源: 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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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局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2008年6月制定的《广东省幼儿园督导评估方案》有关规定要求,2016年9月、11月,我局委托区教育评估中心组织对荔湾区海南幼儿园、骏羽幼儿园进行区一级幼儿园评估,评估组认为以上两所幼儿园达到了荔湾区一级幼儿园的标准。评估结果经我局审定,现批准荔湾区海南幼儿园、骏羽幼儿园为广州市荔湾区一级幼儿园,并报广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备案。

希望海南幼儿园、骏羽幼儿园继续发扬成绩,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荔湾区教育局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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