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第二轮广州市荔湾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度检查评估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5-12-22 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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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升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办学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结合《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9〕664号)要求,我局制定《2024年度广州市荔湾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度检查评估工作方案》并于2025年12月组织首轮评估中存在问题被责令暂停办学的2所机构参加第二轮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度检查评估工作。通过学校自查、聘请评审专家审核、荔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广州市福协养老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广州市必卓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经整改后通过2024年度第二轮广州市荔湾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度检查评估并恢复办学。

  

  附件:通过2024年度第二轮广州市荔湾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度检查评估恢复办学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一览表.docx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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