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岗前培训补助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 2025-12-03 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一、受理条件

  受理条件︰与毕节、黔南、安顺籍脱贫人口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含1年),依托自身力量或委托有办学许可的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厂规厂纪、作业规程、专业技能、企业文化、风土人情等)的我市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

  二、办理流程

  (一)报送:申请单位在网上申报系统或办事窗口申报系统填写申请资料;

  (二)受理:申请单位提交纸质材料到前台,受理单位对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予以受理;

  (三)审查审批:审核人审核补贴申报资料后提交审批;

  (四)公示:对完成受理、初审、审批的各补贴项目,按财政部门要求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发放补贴:公示无异议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补贴资金至申请单位账户。

  三、办理材料

  ①岗前培训补助申领表

  ②岗前培训补助花名册

  ③劳动合同

  ④企业委托有办学许可的培训机构的协议(委托有办学许可的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培训的)

  ⑤培训人员考勤签名表

  ⑥培训课程表

  ⑦培训过程视频资料(所有参训人员均需要被拍摄在内,每课时不少于1分钟的视频,每天不超过8课时)

  四、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收费标准

  免费

  六、补贴标准

  补助标准:30元/人·课时(每课时不少于45分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