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困难群众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减免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4-02-08 来源: 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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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办丧负担,维护人民群众基本丧葬权益,不断完善“普惠+特惠”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发展更好保障和服务民生,广州市民政局联合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广州市困难群众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减免办法》(穗民规字〔2019〕1号)内容进行修订,印发了《广州市困难群众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减免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修订背景

  殡葬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是强化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是加强社会建设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民发〔2012〕211号)《民政部等16部委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民发〔2018〕5号)和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免除低收入群体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的通知》(粤民事〔2011〕24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对原《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办法》。

  二、修订主要内容

  (一)扩大了减免范围。一是扩大了受惠人群。《办法》将享受减免待遇的范围由低收入困难家庭范围扩大到最低生活保障边缘、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二是增加了减免服务项目。将遗体清洗、包裹、化妆整容、穿脱衣四项殡葬基本服务纳入减免范围,减免项目从过去的9项增加至六类13项。

  (二)提高了减免标准。《办法》将减免标准提高了510元,最高减免标准由3030元提高至3540元,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办丧负担。

  (三)简化了减免流程。《办法》取消了申请减免程序中先到镇街、区民政工作机构审核同意的环节,对在本市办理殡葬服务丧事的困难群众,承办人可直接在经办殡葬服务单位出示相关材料办理减免手续。

  同时,《办法》还与我市烈士遗属有关优待政策衔接,统一了减免标准及申办程序。

  三、咨询途径

  市民如有疑问可向荔湾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管理科进行咨询,电话:020-81311969,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逢源北街26号。


  附件: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印发广州市困难群众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减免                      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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