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报告送达公告
穗荔食药监公示〔2018〕003号
宋豪:
2018年1月17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你运输的带子样品实施了抽样送检,经检验,样品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详见附件《检验报告》)。由于没有你的通讯地址,我局多次电话联系你但仍无法确认你的地址。现对你公告送达《检验报告》,编号为:No.01NCP1801SCP030。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检验报告》,并有权提出复检申请。逾期将视为检验报告已送达。
附件:检验报告.PDF
荔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6日
(联系人:董泓江、王兴印;联系电话:020-81737452、020-87168916;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8号荔湾政务中心21楼食品流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