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荔市监公〔2023〕47号)
发布时间: 2023-09-26 来源: 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等规定,现将拟注销后附列表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个工作日。相关经营者如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与广州市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销售安全监督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20-81001167)。

  自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未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的,我局将注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示。

广州市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5日 

   

拟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序号

经营者名称

经营场所

许可证编号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有效期限

1

广州市荔湾区一生二熟茶叶店

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508号广东芳村茶业城商铺第二层C203档

JY14401030237937

林媛

2025-04-1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