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图书馆读者须知
发布时间: 2017-11-30 来源: 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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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馆图书和期刊借期均为30天,过期未还者依照本馆《借阅证申请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收取滞纳金。

2、读者有维护公共资源、爱护图书的义务,敬请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

3、遗失借书证请及时到本馆挂失,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自助续借及挂失服务电话:83801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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