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健康局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 2021-01-08 来源: 区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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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综合性重大问题调研;承担信息、保密、信访、督办、政务公开、外事、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开展内部的安全保卫、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工程建设等工作;统筹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二)医政科(审批管理科)。实施卫生健康医疗政策法规,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区域发展规划,统筹与协调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办理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审批、注册和备案事项;指导医疗机构执行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医院重点专科(专项)建设,推进护理工作,指导开展妇幼保健工作;负责医院医联体、行风建设及医疗事故争议调处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预案措施、统筹协调等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的能力建设;依权限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对口帮扶工作;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本部门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和服务、编制和调整权责清单、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和信息化、行政审批管理等工作。

  (三)综合监督科。完善综合监督体系,落实依法行政、普法和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完善行政审批监督工作;协助组织办理公共场所行政许可、审批、注册和备案事项;承担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中医药等综合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医疗、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消毒和控制吸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安全健康监督工作。

  (四)疾病预防控制科(爱国卫生管理科)。负责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与健康教育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协调和指导病媒生物防制及消杀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食源性疾病监测及禁毒等工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传染病防治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组织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和常态化管理,统筹协调健康城市创建工作。

  (五)中医科。组织实施辖区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的政策和发展规划;指导管理卫生健康中医药业务和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工作;组织中医药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工作;负责组织卫生健康科研项目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贯彻落实药物政策,组织并督导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监督管理医疗卫生机构药事管理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信息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

  (六)社区卫生管理科。统筹协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负责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绩效考核;完善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组织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做好社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考核与监管及社区医联体工作;负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化和基础配套标准化建设工作。

  (七)家庭发展与老龄健康科。负责局机关和区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承担区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和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负责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待、扶助政策的落实;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医养结合相关工作,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具体工作。

  (八)人事科。负责机关干部队伍和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干部考核、考察等相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对系统人才工作进行统筹管理;负责机关与局属事业单位的人才招聘工作;指导局属单位开展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劳动和社会保障、公费医疗、离退休人员管理、关工委、人事档案目标管理等工作并指导局属单位开展相关工作;指导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评审(认定)、职称晋升、聘任等相关工作。

  (九)财务科。编制部门预算、决算工作;监督指导局属单位预算的执行、国有资产的管理;指导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及做好劳资统计工作;组织实施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负责内部审计、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总费用核算工作,协助核定医疗服务价格和规范收费行为;指导局属单位的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及财务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民营医疗行业党组织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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