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询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参加医院评审前置要求相关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4-08 来源: 荔湾区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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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医院评审管理工作的通知》(穗卫函〔2024〕1711号)文件要求,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对照《广州市医院评审前置要求》中依法设置与执业、公益性责任和行风诚信、安全管理与重大事件等内容认真进行自评,自评结果为符合广州市医院评审前置要求(具体内容见附件),拟参加医院评审。

  现我局面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如发现该院存在违反前置要求的情况,请将意见书面反馈至荔湾区卫生健康局医政中医科。反映内容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相关材料应附真实姓名(或加盖公章)和联系方式,匿名及逾期不予受理。

  征询期:2025年49日至2025年4月17日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塞坝路三号侧座

  邮政编码:510360

  联系电话:020-81566529

  附件.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医院评审前置要求自评说明.pdf

  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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