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城市 共享发展” 荔湾区落实住房保障工作,让住房困难家庭共享城市发展成果
发布时间: 2016-10-14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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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是民生的重要内容之一,而住房保障就是保障民生,为解决我区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市住房保障办的工作指导下,我区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区内重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工作导向,结合区内实际情况,落实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筹集)目标任务,严把准入关抓好住房保障审核工作,加大住房保障政策宣传、咨询工作力度,应保尽保区内符合条件的家庭,让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城市发展成果:

一、狠抓落实,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筹集)目标任务

建设(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我市保障性住房供应分配的前提,也是解决住房困难问题的前提。自2011年起,市政府向各区政府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筹集)目标任务,截至2015年,我区共需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共3800套。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我区通过建设宝盛沙地二期项目、茶滘安置房项目、西湾路项目、荔湾区人民政府二类工业用地复建安置房项目、从化市吕田镇对口帮扶开发工程项目及筹集直管房等,共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8686套,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筹集)目标任务。

(图1:西湾路项目)

二、严把准入关,抓好住房保障审核工作

目前我市住房保障实施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为主的保障制度,我区在市住房保障办的指导下,严格按照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开展保障审核工作,严把住房保障审核准入关:一是,多部门联动加强住房保障审核工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申请对象的户籍、家庭人员结构、婚姻状况进行初审公示,区民政局负责核实申请对象的经济状况,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审查核实申请对象住房困难状况,其他部门按职能协同做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相关工作。二是,定期组织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进行住房保障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积极做好申请对象的政策解答、指引工作。

公共租赁住房办法实施之日(2013年5月)起至2016年9月底,我区完成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及动态管理案件共15814宗。

保障类型

完成审核(宗)

保障申请审核

7487

期满审查

5320

保障方式变更

2260

家庭信息变更

440

经济适用住房变更

307

合计

15814

截至2016年9月底,市住房保障办共推出供应7批次公共租赁住房,我区共受理审核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意向登记申请共10986宗。经市住房保障办公开摇号分配,我区累计共有6738户家庭获得公共租赁住房预配租资格,累计共完成3797户获预配租资格的轮候家庭资格复核(获预配租资格的新申请在审家庭无需参加资格复核),确保获预配租资格的家庭按时入住公共租赁住房。

供应年份

批次

受理意向登记(宗)

获预配租资格家庭(户)

完成资格复核(宗)

备注

2013

第1批房源

2034

696

527

 

第2批房源

2392

1228

985

 

2014

首轮分配

2426

1633

1298

同一批次推出

供应。

补录分配

590

180

132

2015

第一批

1037

647

501

 

第二批

974

955

354

 

2016

来穗务工人员

18

8

——

来穗务工人员无需进行资格复核

第一批户籍家庭

1515

1391

——

2016年10月起

受理资格复核。

合计

10986

6738

3797

 

 

三、加大住房保障政策宣传、咨询工作力度,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

为让更多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获得住房保障,解决住房困难问题,让住房困难家庭共享城市发展成果,我区加大住房保障政策宣传、咨询力度:一是,通过组织各街道通过向居民派发宣传单张、在街道政务中心服务大厅电子屏幕轮番播放宣传短片以及现场耐心解释政策等方式广泛宣传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政策;二是,在区住房和建设局设立政策咨询电话,专人解答群众来电咨询。截至2016年9月底我区正在轮候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共4423户(其中轮候公共租赁住房847户,轮候经济适用住房3576户),正在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17865户(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及廉租住房配租9661户、领取租赁补贴1749户,经济适用住房配售6455户)。

 

 

(图2:2016年第一批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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