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人才公寓市场房源建库实施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2-08 来源: 区住房建设园林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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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实施人才发展战略,进一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做好人才住房保障工作,根据《广州市荔湾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广州西关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区属国有专业化住房租赁公司,负责人才公寓市场房源建库的组织实施。现公开征集“广州市荔湾区人才公寓市场房源库”,欢迎具备一定资质、拥有优质闲置房源的住房租赁企业筛选符合条件的房源申请入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人才公寓市场房源库

  二、建库单位:广州西关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三、面向范围

  “人才公寓市场房源建库”面向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场房源项目,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申请单位凭《广州市荔湾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申请“入库”用作人才公寓,其他项目的市场房源按照《广州市荔湾区人才公寓申报认定指南》(荔住建〔2022〕390号)规定执行,经认定后“入库”用作人才公寓。

  四、“入库”条件

  (一)提供不少于2套房源;

  (二)房屋应为框架结构,符合基本的通风、采光条件,套内具有独立的门、窗及独立厕所,已接通水、电或煤气等配套设施并配备基本生活设施(家私、家电等),具备日常居住生活条件,基本符合“拎包入住”要求;

  (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房源消防安全水平在认定后存在提升;

  (四)房屋当前为空置状态。

  五、申请资料

  (一)“入库”项目,应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两份):

  1.《广州市荔湾区人才公寓入(退)库申请书》(附件1);

  2.《广州市荔湾区人才公寓入(退)库房源表》(附件2);

  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人代表申请需另外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4.《广州市荔湾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复印件)。

  (二)“退库”项目,应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两份):

  1.《广州市荔湾区人才公寓入(退)库申请书》(附件1);

  2.《广州市荔湾区人才公寓入(退)库房源表》(附件2);

  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人代表申请需另外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三)调换房源项目,应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两份):

  1.《广州市荔湾区人才公寓调换申请书》(附件3);

  2.《广州市荔湾区人才公寓入(退)库房源表》(附件2);

  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人代表申请需另外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4.《广州市荔湾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复印件)。

  注:“入库”申请人应保证其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建库”单位有权到入库申请人相关单位进行核查,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假、虚报的,“建库”单位有权取消该入库申请人“入库”资格。

  六、工作流程

  (一)发布“建库”公告。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根据区域经济及社会发展需要,不定期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w.gov.cn)发布“建库”公   告。

  (二)受理。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发布“建库”公告后,申请“入库”企业按申请资料要求提交“入库”申请,由广州西关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受理。

  (三)审核。广州西关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受理“入库”申请后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依照《广州市荔湾区人才公寓入库房源表》对房源进行现场核查。

  (四)发放入库通知书及备案。审核完成后,广州西关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对符合条件的房源发放入(退)库通知书并报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备案,不符合条件的房源退回申请企业。

  (五)分配。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会同各有关部门根据“入库”房源发布分配公告,开展分配工作,广州西关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统筹组织申请企业开展现场看房相关工作。

  (六)签约入住。分配完成后,申请企业和人才签订人才公寓租赁合同并办理签约入住手续。人才签约入住情况报广州西关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备案。

  (七)调换房源项目。广州西关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按照申请资料受理“调换房源”项目后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调换房源的项目发放入(退)库通知书并报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备案,不符合条件的房源退回申请企业。

  (八)“退库”。广州西关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按照申请资料受理“退库”项目后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退库项目发放入(退)库通知书并报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备案。

  七、公告发布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23年12月11日

  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23年12月15日

  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

  八、递交入库申请联系电话及地点  

  联系电话:    33370947                               

  联系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宝源路74号             

  九 、建库管理

  (一)“入库”即视为人才公寓使用,在分配过程中或人才正在承租的“入库”房源不可“退库”。

  (二)“入库”企业可结合自身房源情况申请补充、调换房源,补充、调换房源应满足“建库”公告中对于房源的要求;

  (三)“入库”房源管理工作和管理责任全程由申请单位负责。

  十、本建库公告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w.gov.cn)发布,本建库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附件:1.广州市荔湾区人才公寓房源入(退)库申请表

  2.广州市荔湾区人才公寓入(退)库房源表

  3.广州市荔湾区人才公寓房源调换申请表

  广州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2023年12月8日

点击下载:附件1:广州市荔湾区人才公寓房源入(退)库申请表.docx

                  附件2:广州市荔湾区人才公寓入(退)库房源表.docx

                  附件3:广州市荔湾区人才公寓房源调换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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