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关于2024年人才公寓申请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8-08 来源: 区住房建设园林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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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5月23日,我区发布了《荔湾区关于开展2024年人才公寓定向分配公告》,经分配(分配结果详见附件1),现企业和人才需按照预申请分配结果及人才公寓相关申请规定递交申请资料。通知如下:

  一、申请方式及时间

  (一)申请方式

  六类重点企业的中高层次人才和其他企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人才须以企业名义申请,由企业整体向政府租赁;高层次人才既可以个人名义申请,也可以企业名义申请。

  (二)递交资料时间

  人才公寓递交申请资料(附件2)时间为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9月6日的9时-11时和14时-17时(申请人自愿放弃申请的须填报书面放弃声明由企业递交,详见附件3)。

  (三)递交资料地点

  区人力社保局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荔湾区逢源路127号)。

  二、合同租赁期限及入住时间

  人才公寓合同租赁期限最短不低于1年,最长不超过5年。签订人才公寓合同后即可入住。

  三、人才公寓优惠政策

  符合规定的人才可按照《广州市荔湾区人才公寓租金补贴实施规定》(荔人社规〔2022〕1号)享受租金补贴。

  四、咨询电话

  (一)人才公寓政策

  荔湾区人才公寓政策规定可致电区住房建设园林局咨询,联系人:吴先生,咨询电话:020-81822436;

  荔湾区人才公寓递交人才方面资料可致电区人力社保局咨询,咨询电话:020-81378224;

  荔湾区人才公寓递交住房方面资料可致电区住房建设园林局咨询,联系部门:区房屋管理和住房保障中心,咨询电话:020-81055433。

  (二)人才公寓房源

  荔湾区人才公寓房源及签约可致电广州西关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咨询,咨询电话:020-36490194。

  五、附则

  对于弄虚作假、违背承诺或未按规定时间腾退所承租人才公寓的个人和单位,由人才公寓的所有权人(单位)或者其指定的实施机构追缴不当得利并收回住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追缴其违规享受的租金补贴,5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并将有关失信信息按照规定纳入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依法予以失信惩戒。

  附件:1.《荔湾区关于2024年人才公寓分配结果明细表》.docx

  2.《广州市荔湾区人才公寓定向分配申请资料》.doc

  3.《广州市荔湾区人才公寓放弃声明》.doc

  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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