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
广州市弘安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营运重型货车粤AKX796因动态监控违规行为严重被广州市荔湾区交通运输局通报三次及以上(详见附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四条、《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监管系统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现广州市荔湾区交通运输局决定撤销对上述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批准,并依法办理证件注销手续。请广州市弘安运输有限公司自通告发出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上述车辆开展货物运输业务。
特此通告。
附件:粤AKX796重型货车动态违规明细
广州市荔湾区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14日
附件
粤AKX796重型货车动态违规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