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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粤ADH452等2辆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2-09-08 来源: 荔湾区住房建设园林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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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各运输企业:

  广州正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粤ADH452、广州万发行基础建设有限公司粤AGW130等2辆营运车辆因超限超载行为严重,被广州市荔湾区交通运输局连续通报三次及以上(详见附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广州市荔湾区交通运输局决定撤销对营运车辆粤ADH452、粤AGW130《道路运输证》的批准,并依法办理证件注销手续。 

  请上述营运车辆所属企业自通告发出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上述车辆开展货物运输业务,并将相关车辆《道路运输证》(正副本)交回广州市荔湾区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窗口(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8号4楼)。

  特此通告。

  附件:粤ADH452等2辆营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明细表

       广州市荔湾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7日

  附件

  粤ADH452等2辆营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明细表

车牌号码

企业名称

违法时间

违法地点

违法内容

通报文件文号及序号

粤ADH452

广州正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1-12-23

鹤洞新马路芳村大道东北14米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荔交运字〔2022〕61号

309

2022-6-22

花地大道中出龙溪大道北265米(花地大道客运站对面)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荔交管站〔2022〕33号

198

2022-7-12

白云路

超限超载

荔交管站〔2022〕41号

27

粤AGW130

广州万发行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2021-11-1

南沙大道进黄阁大道南西30米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荔交运字〔2022〕61号

292

2022-6-9

番禺大道北进东环路北60米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荔交管站〔2022〕33号

106

2022-6-27

南沙区龙津路

超限超载

荔交管站〔2022〕38号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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