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五公开 > 服务公开
广州市荔湾区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广州鹏俪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通告(荔交运字〔2023〕65号)
发布时间: 2023-04-21 来源: 区住房建设园林局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区内各道路运输业户:

  为加强荔湾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保持良好的运输市场秩序,经核查,荔湾区运输企业广州鹏俪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穗440100093217)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许可证有效期过期且企业未申请到期换证或办理注销手续,现依法予以通告。

  请广州鹏俪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并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023年4月27日前),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到广州市荔湾区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窗口(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8号3楼)申请到期换证。逾期未提出申请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等相关规定,依法注销有效期过期的《道路运输许可证》以及公司名下车辆《道路运输证》(车辆清单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广州鹏俪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名下营运车辆明细表(4辆)

  广州市荔湾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19日   

  附件

  广州鹏俪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名下营运车辆明细表(4辆)

序号

车牌号码

道路运输证号

状态

1

粤AL3033

002065617

营运

2

粤AW9849

002651896

营运

3

粤ACV915

440100004691

营运

4

粤ACC329

440100007888

营运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