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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2023年8月逾期未审验超过六个月车辆《道路运输证》的通告(荔交运字〔2023〕128 号)
发布时间: 2023-09-04 来源: 区住房建设园林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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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各道路运输业户: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五条“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有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注销手续”的规定,经对区属道路运输业户、车辆进行摸查。截至2023年8月31日,我区共有5辆货运车辆逾期未审验超过六个月(车辆清单见附件),现依法对逾期未审验超过六个月货运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相关车辆所属单位应将其被注销的《道路运输证》交回广州市荔湾区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窗口(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8号3楼)归档,逾期不交回的,需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同时,严禁无有效资质的营运车辆参加营运。

  特此通告。

  附件:2023年8月份荔湾区逾期未审验超过六个月车辆

  明细表(5辆)

  广州市荔湾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9月1日

  附件

  20238月份荔湾区逾期未审验超过六个月车辆明细表(5辆)

序号

业户名称

车牌号码

道路运输证号

审验有效期至

状态

1

广州市悦豪运输有限公司

粤ABZ539

440100010798

2023-02-28

报停

2

广州市弘安运输有限公司

粤AP9513

002529173

2023-02-28

营运

3

广州市晟辉运输有限公司

粤AHT709

440100066525

2023-02-28

营运

4

广州市宝和物流有限公司

粤AHA561

440100083234

2023-02-28

营运

5

广州市众力物流有限公司

粤AH6273

002325180

2023-02-28

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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