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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粤ADE845等3辆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通告(荔交运字〔2023〕174号)
发布时间: 2023-12-06 来源: 区住房建设园林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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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各运输企业:

  广州市祥峰滔实业有限公司的粤ADE845、广州联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粤ADF223、广州市升利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粤AHD328等3家公司所属3辆营运车辆因超限超载行为严重,被广州市荔湾区交通运输局连续通报三次及以上(详见附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广州市荔湾区交通运输局决定撤销对营运车辆粤ADE845、粤ADF223和粤AHD328《道路运输证》的批准,并依法办理证件注销手续。 

  请上述3家企业自通告发出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上述车辆开展货物运输业务,并将相关车辆《道路运输证》(正副本)交回广州市荔湾区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窗口(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8号3楼)。

  特此通告。

  附件:粤ADE845等3辆营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明细

  广州市荔湾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30日

  附件

  粤ADE845等3辆营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明细表

序号

车牌号码

企业名称

违法时间

违法地点

违法内容

通报文件文号及序号

1

粤ADE845

广州市祥峰滔实业有限公司

2023/6/9 19:50

穗盐路茶滘路西11米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荔交管站〔2023〕57号

193

2023/7/5 19:29

芳村大道中出花地大道北西74米

驾驶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荔交管站〔2023〕72号

703

2023/9/5 20:13

工业大道

超限超载

荔交管站〔2023〕97号

33

2

粤ADF223

广州联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3/2/12

番禺区兴业大道东新造路西15米

超限超载

荔交管站〔2023〕41号

117

2023/5/15 1:31

新光快速路上行5公里691米

驾驶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荔交管站〔2023〕46号

346

2023/9/6 22:15

南大干线南侧番禺展贸东路出口前277米

驾驶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荔交管站〔2023〕83号

60

2023/9/6 0:00

番禺区南大干线南侧番禺展贸东路出口前277米

超限超载

荔交管站〔2023〕97号

7

3

粤AHD328

广州市升利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3/1/4

广园快速路上行5公里522米

超限超载

荔交管站〔2023〕18号

4

2023/7/6 22:38

平江路出花城大道南45米

驾驶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荔交管站〔2023〕72号

721

2023/9/17 12:17

护林路出珠吉路西27米

驾驶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荔交管站〔2023〕83号

129


2023/7/6

平江路出花城大道南45米

超限超载

荔交管站〔2023〕88号

20


2023/9/17 12:17

护林路出珠吉路西27米

超限超载

荔交管站〔2023〕97号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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