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五公开 > 服务公开
广州市荔湾区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粤ABC534等3辆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通告(荔交运字〔2023〕187号)
发布时间: 2023-12-26 来源: 区住房建设园林局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区属各运输企业:

  广州金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粤ABC534、广州正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粤ACC489、广州市千里行物流有限公司的粤ACK183等3家公司所属3辆营运车辆因超限超载行为严重,被广州市荔湾区交通运输局连续通报三次及以上(详见附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广州市荔湾区交通运输局决定撤销对营运车辆粤ABC534、粤ACC489和粤ACK183《道路运输证》的批准,并依法办理证件注销手续。 

  请上述3家企业自通告发出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上述车辆开展货物运输业务,并将相关车辆《道路运输证》(正副本)交回广州市荔湾区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窗口(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8号3楼)。

  特此通告。

  附件:粤ABC534等3辆营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明细表

  广州市荔湾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

  粤ABC534等3辆营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明细表

序号

车牌号码

企业名称

违法时间

违法地点

违法内容

通报文件文号及序号

1

粤ABC534

广州金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3/10/11

X284线下行0公里93米

驾驶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荔交管站〔2023〕94号

367

2023/5/27

X282线出迎宾大道北122米

超标准装载货物

荔交管站〔2023〕76号

28

2023/5/27

X282线出迎宾大道北122米(近2公里)

驾驶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荔交管站〔2023〕46号

20

2023/5/2

金谷南路进秀塘东街南66米

驾驶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荔交管站〔2023〕46号

723

2023/10/11

X284线下行0公里93米

违法超限超载

荔交管站〔2023〕106号

5

2

粤ACC489

广州正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3/8/7

广州市花都区宝岗大道

超限超载

荔交管站〔2023〕88号

69

2023/3/6

东沙大道翠园道西11米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荔交管站〔2023〕36号

202

2023/3/13

鹤洞路东漖南路南5米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荔交管站〔2023〕36号

224

2023/10/6

海珠区

违法超限超载

荔交管站〔2023〕106号

13

3

粤ACK183

广州市千里行物流有限公司

2023/10/12 12:08:00

白云区园夏村

驾驶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荔交管站〔2023〕94号

197

2023/10/18 20:45:00

106国道下行2464公里970米

驾驶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荔交管站〔2023〕94号

227

2023/7/13

白云区龙归南方村

超限超载

荔交管站〔2023〕88号

67

2023/7/13

白云区龙归南方村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荔交管站〔2023〕72号

553

2023/10/12

白云区园夏村

违法超限超载

荔交管站〔2023〕106号

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