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
为规范本区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为,保护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经核查,广州御驾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广州裔隆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广州市名粤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广州骏骋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广州路众租赁有限公司、广州车道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广州嘉鸿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广州翼舟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地址均已不在本辖区,即在本辖区已无相应服务机构,不再具备《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广州市客车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应当具备的条件,且经主管部门公告责令改正后逾期未办理备案变更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二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九条、《广州市客车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现广州市荔湾区交通运输局决定撤销对上述8家企业小微型客车租赁备案及其名下所属已备案车辆的原批准,并办理相关备案注销手续。
请上述8家企业将小微型客车租赁备案证明纸质件交回广州市荔湾区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窗口(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8号3楼)。
特此通告。
广州市荔湾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