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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取消广州市运输交易市场(滘口)八顺货运部货运代理企业备案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4-07-05 来源: 区住房建设园林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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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各运输企业、各货物运输代理企业:

  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七条“从事货运代理(代办)等货运相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并持有关登记证件到设立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的规定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荔湾区原备案企业广州市运输交易市场(滘口)八顺货运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101L17161786T,经营场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533号广州滘口运输交易市场自编002档)营业执照已注销,责任主体资格已灭失,不再具备原备案条件,现我局依法对该货运代理(代办)企业予以取消备案。

  特此通告。

  广州市荔湾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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