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的通知》(穗财保〔2023〕123 号)(详见附件1),现下达2023 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2.7万元,具体项目、金额、科目和管理要求等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3〕216 号)有关规定,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二、此次下达资金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保持不变。
三、请根据直达资金支持的单位和受益对象信息,建立实名台账,确保资金发放信息准确合规,发放有依据,去向可追溯。
四、请你局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的通知》.PDF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