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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0-26 来源: 荔湾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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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的通知》(穗财保〔2023〕123 号)(详见附件1),现下达2023 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2.7万元,具体项目、金额、科目和管理要求等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3〕216 号)有关规定,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二、此次下达资金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保持不变。

  三、请根据直达资金支持的单位和受益对象信息,建立实名台账,确保资金发放信息准确合规,发放有依据,去向可追溯。

  四、请你局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的通知》.PDF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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