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荔人社监字〔2024〕53号
欠薪单位名称:广东炜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住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新围仔五和大道4006号酷石科创中心222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 林华炯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1591738****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你单位在承包广州市荔湾区茶滘街玉兰苑项目水电工程中涉嫌拖欠以下劳动者工资:陈丽聪2023年3月至2024年7月工资50000元,陈观生2022年8月至2024年7月工资110000元,陈志维2022年9月至2024年7月工资80000元,陈丽冲2022年8月至2024年7月工资80000元,陈冠2024年3月至2024年7月工资30000元,苏德权2022年8月至2024年7月工资120000元,陆永国2023年11月至2023年12月工资13462元,林泉舟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8月30日工资7845元,杨超宁2021年9月至2024年5月工资270000元,麦子超2022年9月至2024年7月工资150000元,林上明2022年8月至2024年7月工资138000元,杨超学2021年9月至2024年5月工资147000元,邱华康2024年5月工资52884元,林观生2022年9月至2023年12月工资8000元,李康强2022年3月至2023年11月工资10000元,劳光宏2023年6月14日至2024年1月17日工资30000元,林海超2024年3月至8月工资30000元。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于2024年12月11日9时30分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一大队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7号
联系人: 刘积贤、万勇 联系电话:020-81377531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