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梁庆源多领养老保险待遇《社会保险待遇追回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2-08 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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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庆源家属梁功祺(4401031987********):

  经查,梁庆源(4401071989********)在2020年7月去世,你于2020年8月向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申请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死亡待遇并成功领取,于2020年8月向我中心申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待遇并成功领取。根据《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粤府〔2019〕105号)第二十三条,你不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待遇领取条件。我中心向你发出《退款通知书》(荔社保退字〔2024〕104号),要求你提供在原领取养老待遇定期待遇银行账号内存入足额金额,待我中心划拨,而你逾期未履行该义务。现我中心向你发出《社会保险待遇追回决定书》(荔社保追字〔2024〕045号)。由于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公告送达《社会保险待遇追回决定书》(荔社保追字〔2024〕045号)。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

  1.《社会保险待遇追回决定书》(荔社保追字〔2024〕45号)1.jpg

  2.《社会保险待遇追回决定书》(荔社保追字〔2024〕45号)2.jpg


  广州市荔湾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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