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及处理告知书-广州锐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2-27 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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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锐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因我局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穗荔人社监字〔2025〕68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穗荔人社监字〔2025〕68号),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穗荔人社监字〔2025〕68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穗荔人社监字〔2025〕68号)。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1.《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穗荔人社监字〔2025〕68号).png

     2.《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穗荔人社监字〔2025〕68号).png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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