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世权多领工伤保险待遇《退款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3-13 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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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琴、张代丽、张娇娇、张海苹:

  经查,张世权(5122221972********)死亡后仍领取工伤待遇,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情形之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的规定,多领取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退回社会保险基金。我中心向你发出《退款通知书》(荔社保退字〔2025〕120号),要求你提供你本人广州市内工行、农行、建行、中行、邮储等银行账号,存入足额金额,待我中心划拨。由于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公告送达《退款通知书》(荔社保退字〔2025〕120号)。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退款通知书》荔社保退字〔2025〕120号.pdf



  广州市荔湾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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