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及处理决定书-广州锐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4-27 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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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锐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因我局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穗荔人社监字〔2025〕68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穗荔人社监字〔2025〕68号)、《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穗荔人社监字〔2025〕68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穗荔人社监字〔2025〕68号)、《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1.《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穗荔人社监字〔2025〕68号).png

      2.《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穗荔人社监字〔2025〕68号).png

      3.《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png

      4.《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png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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