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女子医院有限公司:
你单位在劳动用工等方面违反国家和我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存在以下问题: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现依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等规定,下达指令如下: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你单位应当在2021年4月30日前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证明书面报我局荔湾区逢源路127号。
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联系人:邓卫星、万勇 联系电话: 81376063
2021年 4 月 19 日
(劳动保障监察专用章)
备注:本指令书一式两份,有“签收人”的一份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第二份交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