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9-11 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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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郴州景腾劳务有限公司:

  我局查处你单位涉嫌拖欠赖书题、谢仕文2023年6月至2023年9月在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广摩地块住宅项目消防工程工作的工资4080元、4590元一案,在2024年7月16日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穗荔人社监字2024〕4829号),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我局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和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请自收到《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穗荔人社监字〔2024〕4829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通知要求配合调查询问和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不到或未按要求报送有关书面材料者,将依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二条等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穗荔人社监字〔2024〕4829号).png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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