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广州榕易记餐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09-24 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广州榕易记餐饮有限公司:

  因我局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穗荔人社监字〔2024〕27-1号)、《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穗荔人社监字〔2024〕27-1号)、《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

  1.《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穗荔人社监字〔2024〕27-1号).png

  2.《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png

  3.《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png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