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1-01 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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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郴州景腾劳务有限公司:

  我局查处你单位涉嫌在承包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广摩地块住宅项目消防工程的劳务工程中,拖欠赖书题2023年6月至2023年9月的工资4080元、拖欠谢仕文2023年6月至2023年9月的工资4590元一案,在2024年10月24日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穗荔人社监字〔2024〕31号),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我局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和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请你单位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主动到我局签收该法律文书,我局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7号,邮编:510000,联系人:刘积贤、万勇,电话: 020-81377531。逾期未到场签收的,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穗荔人社监字〔2024〕31号).png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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