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耕地保护,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地方各级“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7〕72号),《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关于加快完成区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审批工作的通知》(穗国土规划字〔2018〕37号)等文件,我区组织编制了《广州市荔湾区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土地整治规划》),目前已经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审核通过,区政府批准实施。
现根据《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规程》(TD/T1035-2013)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将《土地整治规划》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荔湾区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总面积62.89平方公里。下辖沙面、华林、多宝、昌华、逢源、龙津、金花、彩虹、南源、西村、站前、岭南、桥中、冲口、花地、茶滘、白鹤洞、石围塘、东漖、东沙、海龙、中南22个街道。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规划基期年为2015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
三、规划任务
到2020年,全区实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规模不少于500公顷;到2020年,全区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不少于53.33公顷,由于荔湾区内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潜力严重不足,规划期内将采用易地购买指标的方式完成补充耕地任务。
四、项目安排
规划期内,荔湾区安排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62个,改造规模为506.65公顷。
五、批准机关和批准日期
批准机关: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批准日期:2018年5月30日。
广州市荔湾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