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花地生态城建设,确保广钢新城、岭南V谷、荔湾区儿童公园和大坦沙改造项目等重点建设项目顺利“落地”,我区编制了《荔湾核心发展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以下简称《功能片区土规》),今年7月经市政府审核同意批复。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的要求,现将《功能片区土规》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一、规划目标
至2020年,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4760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4210公顷。
二、规划期限
《功能片区土规》编制基期年为2012年,规划期限为2013—2020年,近期规划目标年为2015年,远期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
三、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荔湾功能片区范围内的全部土地,与荔湾区行政区范围一致,总面积6289公顷。
四、规划分区
根据土地用途分区划定要求,荔湾核心发展功能片区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158公顷,一般农地区738公顷,城镇村建设用地区4209公顷,风景旅游用地区28公顷,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384公顷,其他用地区772公顷。
根据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划定要求,荔湾核心发展功能片区划定允许建设区4209公顷,有条件建设区396公顷,限制建设区1300公顷,禁止建设区384公顷。
五、批准机关和批准日期
批准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
批准日期:2014年7月10日。
附件:荔湾核心发展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doc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201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