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调整岭南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直接领导下,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我街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等工作,研究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李卫东 (党工委书记、总河长)
第一副组长 :邓 毅 (办事处主任、副总河长)
副 组 长:杨远彬(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河长办主任)
成 员:江国荣(人大工委主任)
王勇波 (党工委副书记)
李金倩 (纪工委书记、监察组组长)
马健民 (办事处副主任)
聂卫国 (武装部部长)
周燕珊 (办事处副主任)
李 翔 (二级调研员)
王汉锡 (二级调研员)
陈辉宁 (二级调研员)
冯 帆(党政和人大办公室主任)
杨波琳(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主任)
王 瑾(纪工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
吴唯伟(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河长办副主任)
关东涛(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河长办副主任)
刘峻江(平安法治办公室主任)
苏秋忠(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张绚晖(公共服务办公室主任)
陈火旺(综合事务中心主任)
周 飞(综合行政执法队二级高级主办)
樊 文(岭南市场监管所所长)
王耀玲(岭南派出所副所长)
陈静霞(和平社区居委会主任、居级河长)
刘雯雯(清平社区居委会主任、居级河长)
陈念慈(沙基社区居委会主任、居级河长)
傅美兰(十三行社区居委会主任、居级河长)
禤文晋(扬仁东社区居委会主任)
姚燕琴(扬仁西社区居委会主任)
刘婷婷(故衣街社区居委会主任)
黄洁薇(冼基社区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街道河长办主任由街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杨远彬同志兼任,河长办副主任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吴唯伟、关东涛同志担任,执法二分队全体成员担任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