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全称 | 广州市荔湾区归国华侨联合会 |
机构职能 |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市、区、县级市群众团体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办〔2002〕15号), 广州市荔湾区归国华侨联合会(简称区侨联)是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领导的由全区归侨、侨眷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区侨联机关主要任务、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确定如下: 一、任务调整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依法按照侨联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为海内外侨胞经济合作、科学研究、文化交流、法律咨询和参加社会公益事业提供服务;广泛开展联谊活动,拓展沟通渠道,加强为侨服务工作;面向基层,面向归侨、侨眷,把工作重心放到基层。 二、主要任务 根据上述任务调整,区侨联机关的主要任务是: (一)宣传中央、省、市有关侨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密切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了解侨情民意,拓展沟通渠道,化解矛盾,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二)贯彻上级侨联工作方针、任务,研究提出区侨联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区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委员会、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指导区属机关、街道、企事业单位侨联的工作。 (三)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的正当权益,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四)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做好推荐人大、政协的归侨、侨眷代表、委员人选工作,为他们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责提供服务。 (五)加强对归侨、侨眷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宣传归侨、侨眷的先进事迹和海外侨胞的爱国爱乡行动,加强侨乡的精神文明建设。 (六)促进海外侨胞与祖国进行经济合作和文化、科技交流;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兴办社会公益事业服务。 (七)配合有关主管部门,进一步拓展与台湾同胞的联系渠道;加强与港澳侨团、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加强与海内外侨界文化、体育等方面的交流和合作,推动海外华文教育。 (八)完成区委和上级侨联交办的其他任务。 |
单位地址 | 广州市逢源路127号7楼 |
邮政编码 | 510150 |
联系电话 | 020-81377836,81378539 |
办公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