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市、区、县级市群众团体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办〔2002〕15号),广州市荔湾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区文联)是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领导下的文学艺术界人民团体。区文联机关主要任务确定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的文艺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和组织广大文艺家,为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服务。 (二)指导、协调区属文学艺术社团、协会(学会)开展工作,配合党和政府各时期的中心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参与策划和组织重要的专业性文艺创作、展演活动;推广普及社会主义文学艺术活动,提高、发掘与扶持具有地方特色、民族个性和民间活力的文化艺术项目,活跃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三)加强与文学艺术社团、协会(学会)以及相关部门的广泛联系与合作,促进区的文化艺术事业发展;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及国外文学艺术界团体、人士的交流与合作,宣传介绍本区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情况,增进相互间的了解、团结与友谊。 (四)加强对文艺家和专业人员的联络、服务,反映他们的意愿和要求,关心他们的工作、生活,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五)完成区委和上级文联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