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老干部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市、区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或参与制订我区老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
二、负责全区离休干部和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及易地安置我区离休干部的直接管理工作。
三、检查、督促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和保障机制,进行家访、医院探视和重大节日慰问活动。
四、负责老干部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宏观指导全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
五、组织、协调老干部参加有关活动;指导全区老干部活动场所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六、做好老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指导有关单位做好老干部的丧事办理工作。
七、联系协调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动员、组织全区离退休干部积极加入到关心下一代工作行列;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关心下一代的工作。
八、指导区内老干部工作队伍的自身建设,负责老干部信息、统计、信访工作。
九、完成区委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