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划分 | 职责 |
办公室 |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统计、安全保密、综治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承担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协调和牵头办理工作。 组织开展统战系统信息化应用工作。协调开展统一战线政策和法规研究,组织起草统战工作重要文稿。组织拟订统一战线工作综合性文件。牵头负责信息工作,组织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协助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协调开展统一战线舆情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舆情引导和应急处置。 |
党政科 | 贯彻落实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做好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职能的相关工作。联系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及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反映意见建议,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协调、指导有关单位和人民团体、统战团体、社会组织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了解贯彻落实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 |
港澳台事务科 |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港澳工作的决策部署;联系香港、澳门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协调全区相关部门开展港澳有关工作;负责港澳日常事务管理。负责拟订本区对台工作的实施办法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区有关单位开展对台工作。承办荔台两地交流、考察等活动的送审、报批手续。统筹协调和指导荔台两地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各个领域的交流合作;负责台胞投资的法律宣传与咨询、投诉受理和纠纷解决等工作。指导开展台属及台属联谊会工作。负责台胞、台属的信访工作,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合法权益。 |
民族宗教科 (审批管理科) | 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依法管理辖区内的民族、宗教事务,维护民族、宗教界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开展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研究拟定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和重大措施,指导、检查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区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指导区有关单位和街道开展涉民族宗教工作。联系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推荐民族宗教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根据分工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 |
侨务科 |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侨务工作调研;处理有关侨务方面的来信来访;负责华侨回国定居受理初审,归侨、侨眷身份及华侨房屋确认,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申办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捐赠额审核等涉侨行政工作;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荣誉市民人选推荐和联络服务工作;对归侨、侨眷兴办产业给予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对全区侨务干部开展业务培训;协调区属各单位落实侨务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