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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负责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安保、档案、接待、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协调和牵头办理工作。负责局物业管理工作。 |
设施基建和财务科 | 负责拟订本区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和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环境卫生设施项目的建设、竣工验收、改(扩)建工作,协调落实上述设施建成后的交接和修缮。负责组织机关城市管理设施设备采购和城市管理业务市场化运作招投标,指导直属单位招投标。负责执法装备管理工作。统筹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计划资金管理,组织编报年度部门预决算,负责预算项目资金日常会计核算。负责机关资金使用管理,检查指导直属单位财务。负责内部控制和审计监督。 |
宣传培训科 | 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宣传教育、媒体联系和新闻发布。负责党务政务信息、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的宣传工作。负责新录用人员的岗前培训。组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业务培训和普法教育工作。组织指导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干部学习培训工作,负责干部学习教育培训登记管理,配合省、市、区开展干部文化及专业知识更新学习。统筹指导辖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协管队员培训。负责局网站、微博和微信的宣传报道和平台管理工作。 |
政策法规科 | 负责组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法律法规的整理汇编和执法规范化工作。负责指导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有关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工作。组织、协调或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健全执法案件移送、审查及协调协作机制。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负责综合执法证件的审核、申领、换发工作。开展对外法制业务交流。负责合同审查和管理。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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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协调科 | 负责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发展战略研究与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城市管理重大课题调研。负责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综合考评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协调、监督和考核辖内相关单位对井盖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督促检查井盖设施权属单位、相关单位履行井盖设施维护管理职责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牵头协调局创文创卫迎检工作。负责统筹协调跨部门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重大问题和重大活动,完善区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工作部门的联系联动机制。 |
信访和监控管理科 | 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监控、指挥、调度和应急处置。负责跟进上级或有关部门交办、转办的重要信访事项。负责承接12345热线交办事项。负责受理、处理、交办和督办涉及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来邮(电子邮件)和网上信访事项。组织开展矛盾排查工作。负责综治、维稳、反恐、扫黑除恶工作。负责本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科技发展和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数字化、智慧化管理平台的建设和管理。 |
市容和建筑废弃物管理科(审批管理科) | 负责拟订市容景观和建筑废弃物管理专项规划和实施计划。负责制定本区市容景观和建筑废弃物管理标准和规范,承担上述行业监督管理职责,制定行业管理制度。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区城市容貌、建筑废弃物处置的综合治理。指导本区城市容貌景观的品质提升。指导监督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落实。按权限负责区内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审批和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的审批。负责户外广告和招牌的日常管理和安全监督检查。负责对区辖内建筑废弃物处置实施监督管理,按权限办理建筑废弃物处置的行政许可事项。负责余泥渣土排放、受纳,散体物料运输的管理和监督,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上述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整治。负责组织实施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统筹、组织办理局行政许可和备案事项。承担局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和服务、编制和调整权责清单、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和信息化、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等工作。 |
环境卫生管理科 | 负责拟订本区环境卫生管理专项规划和实施计划。负责制定本区环境卫生管理标准和规范,承担上述行业监督管理职责,制定行业管理制度。统筹指导本区环境卫生管理公共服务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区环境卫生的综合治理。协调落实环境卫生收费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对环境卫生行政性费用收取、使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指导本区环卫工人队伍和环卫站建设,监督环卫工人作业和用工规范落实情况。统筹本区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理。监督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检查工作。按权限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行政许可事项。参与环境卫生设施配套建设方案的会审及竣工验收。负责环境卫生设施日常管理监督和安全监管工作。统筹安排本区环境卫生机械设备、作业车辆购置、更新、补充和管理。 |
分类管理科 |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标准和规范,承担上述行业监督管理职责,制定行业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生活垃圾循环利用的法规和政策。负责拟订本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指导本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公共服务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新技术、新办法的推广和应用,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负责组织本区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监督和检查。负责垃圾分类的社会宣传和教育工作。负责餐厨垃圾收运管理工作。协助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的监督管理。参与城市建设开发和旧城改造规划项目中有关垃圾分类设施配套建设方案的会审及竣工验收。 |
安全生产和燃气管理科 | 统筹协调局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局三防、消防和安全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拟订本区燃气管理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本区燃气管理标准和规范,承担上述行业监督管理职责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定行业管理制度。按权限办理辖内燃气企业经营的行政许可事项。负责对辖内燃气企业经营秩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协助查处、取缔违法活动,督促燃气企业整治安全隐患。会同有关部门保障燃气供应稳定。负责燃气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情况的备案,对燃气设施保护及安全运营实施监管。负责辖内燃气安全生产事故与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协调辖内燃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
执法一科 | 负责组织开展辖内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中有关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执法工作。拟订上述执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目标任务。制定上述执法的整治制度、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牵头开展上述执法跨街道的联合整治专项工作和专项行动。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落实上述执法业务工作,承担相应执法业务的交办、督办工作。督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落实相应执法业务信访、投诉案件的处理。负责上述相应执法工作的数据统计、分析和上报。 |
执法二科 | 负责组织开展辖内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中有关建设工程管理、燃气管理方面法律、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执法工作。拟订上述执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目标任务。制定上述执法的整治制度、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牵头开展上述执法跨街道的联合整治专项工作和专项行动。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落实上述执法业务工作,承担相应执法业务的交办、督办工作。督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落实相应执法业务信访、投诉案件的处理。负责上述相应执法工作的数据统计、分析和上报。 |
执法三科 | 负责组织开展辖内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中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户外广告招牌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执法工作。拟订上述执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目标任务。制定上述执法的整治制度、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牵头开展上述执法跨街道的联合整治专项工作和专项行动。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落实上述执法业务工作,承担相应执法业务的交办、督办工作。督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落实相应执法业务信访、投诉案件的处理。负责上述相应执法工作的数据统计、分析和上报。 |
执法监督科 | 拟订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规范、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管理执法全流程监督,检查考核执法业务工作,监督执法工作任务、目标落实情况。统筹指导本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指导规范协管队伍管理。负责监督检查执法队员风纪风貌和行为规范,负责监督和纠正执法队员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负责执法信息系统业务指导工作。 |
人事科 | 负责机构编制和人事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负责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奖惩、任免、晋升、调动、辞退(职)、回避、交流、挂职工作。负责军转安置工作。负责职称评定及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人事档案、劳动保障、工资福利、公费医疗、养老保险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扶贫工作。统筹机关绩效考核工作。 |
机关党委 |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