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4年,广州市荔湾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公开的主要信息包括:组织机构、部门文件、人事任免、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等,信息主要源于局各科室,由局办公室进行维护更新。
(一)主动公开。我局坚持政务信息公开、透明、规范化,认真遵守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积极做好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5条,其中工作动态5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篇、机构设置1条、班子分工调整2条、职务任免3条、财政预决算2条。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条,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条,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广州市荔湾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确保信息准确性、完整性与时效性;严格实行“三审三校”审查制度,推进网上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切实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安排专人负责,定期维护门户网站专栏和内容,确保内容及时更新,加强对发布稿件的巡检自查,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等错误。
(五)监督保障。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谁制作、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要求把好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主动公开咨询、投诉联系方式,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结合机关事务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我局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完善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总体来看,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之处,如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发布的时效性不够强,各科室报送信息积极性有待加强等。结合工作实际,做好以下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业务培训活动,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的流程和内容,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做好保密工作审查,依法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