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划分

职责

办公室(审批管理科)

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负责 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保障、纪检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统计、安全保密、综治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承担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工作。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协调和牵头 办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统筹、组织办理本部门的行政许可和备案事项;承担本部门优化行政审 批流程和服务、编制和调整权责清单、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和信 息化、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等工作。

规划计划科

负责区水务规划工作;组织水务建设项目储备库的建设和管理,组织编制和审查水务建设项目的近期实 施计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立项文件;组织编制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等前期工作文件;负责拟订水务固定投资规模、方向及区级财政性资金计划并 指导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前期业务的资金拨付工作;负责牵头做好水务统计工作;承担局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及绩效评价工作;牵头做好区海绵城市工作。牵头区黑臭水体治理组织实施工作。

建设管理科

负责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制定区水务工程建设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的招投标管理工作,组织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等前期工作文件的审查、审批工作;组织开工手续办理工作;负责做好水务工程统计工作、指导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结算和统筹工程验收工作;负责统筹历史项目工程类收尾工作;负责水务工程建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水务科技和交流合作。负责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统筹全区水务建设行业质量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水务 建设的质量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务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

水务管理科(河湖长制工作科)

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办理水务管理类行政许可和备案事项。负责全区河道、湖泊等水体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 域及其岸线、河口滩涂的治理、综合利用和保护;负责供水行业 管理。负责排水行业管理。负责水务设施的运行管理。负责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水利管理体制改革。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涝干旱灾害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内涝抢险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水务设施管理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推进河长制湖长制组织实施和落实河长制湖长制的督查工作。

执法科

负责水务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全 区水务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完善水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协调查处跨区水务执法,受理水务违法行为的举报并依法处理;开展相关水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水政监察工作。承担水务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及普法、法律顾问等相关工作。负责水务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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