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划

职责

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统计、安全保密、综治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承担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协调和牵头办理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和监管执行机关的各项工作制度,负责上级要求和本局重大事项的督办工作。

综合法规科

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及各行业领域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形势,定期提出相关对策建议;组织编制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规划。负责制订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开展全区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巡查、考核、表彰、奖励工作;对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重大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督查、督办。承担重大政策研究、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执法案件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新闻发布、舆情监测和应对,负责机关政务信息和门户网站管理、文化建设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依法组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培训及考核工作。

应急指挥救援科

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负责事故信息接报工作,承担辖区内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的指挥调度工作;负责办理向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应急指挥中心)报送的相关紧急重要事项;商请市应急管理部门协调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现场处置与救援的协调工作,协调专家组有关专家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置。承担区应对灾害指挥部现场指挥的组织、协调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修订全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指导监督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演练。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救援工作。牵头区级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统筹应急管理的科技和信息化项目应用,建立完善信息资源获取、共享、管理机制。负责应急管理的科研、技术示范及技术推广、专家队伍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和分析工作,建立灾情报告制度,组织指导灾情统计分析工作。

危化品和基础管理科(审批管理科)

负责本区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中介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统筹、组织办理本部门的行政许可和备案事项;承担本部门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和服务、编制和调整权责清单、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和信息化、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等工作。

综合执法一科至三科

承担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工作,按权限依法处罚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行为;接收和登记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信访举报投诉;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监督检查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核销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灾情核查等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相关工作。指挥协调水旱、冰冻、台风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行业部门对全区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防风、抗旱调度;组织协调冰冻、台风防御准备工作;负责编制全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专项应急预案并指导实施。组织拟订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编制避难设施规划并推动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的协调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编制应急救援,救助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负责防震减灾和地质灾害救援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防震减灾和地质灾害救援工作,负责地震监测预测、地震灾情速报等工作;编制本区地震应急预案并组织地震应急演练,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中央有关消防救援管理体制改革部署,协调消防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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