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 2024-06-06 来源: 区住房建设园林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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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划分

职责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接待、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安全、保密、信访、督办、新闻宣传和信息等工作;承担机关资产采购管理,指导局属单位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机关内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协调和牵头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部门预决算编制和调整以及公开、内部控制、内部审计等工作,指导监督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协助完成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辖内直管房租金的收缴工作;负责我局实施的城市建设项目的决算工作,协助办理工程项目用款计划及资金支付工作。

审批管理科

负责宣传贯彻依法行政相关法规、政策;负责处理局系统的法务工作,统筹协调行政案件的处理、复议和诉讼等工作;统筹协调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拟订制定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程序和制度;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的相关工作,承担本部门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和服务、编制和调整权责清单、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和信息化、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和检查行政审批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统筹、组织办理本部门的行政许可和备案事项,对政务窗口受理的审批事项统一受理、统筹办理、统一出件;组织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政务窗口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审核局实施的建设项目的建设方案;负责组织区内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及绿化工程的建设方案联审决策工作及初步设计(含概预算)技术审查;参与政府投资大中型道路、桥梁和隧道的初步设计审查;组织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成果及工程变更技术性评审;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

消防验收科

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与备案工作。

计划统计科

负责组织局实施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项目储备库的建设和管理,组织编制、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项目的近期实施计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立项文件;统筹局实施的城市建设项目招标或委托工作;统筹局实施的城市建设项目资金计划,负责前期业务的资金拨付工作;统筹局实施的城市建设项目统计工作;配合建设科室的结算工作。

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科

承担辖区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辖区住房保障年度计划;负责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审核和动态管理等工作;指导开展住房保障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及分配任务;负责辖区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审核及房改遗留问题的政策指导工作;负责辖区高层次人才住房优惠服务资格的核查;负责统筹、指导、协调辖区内房屋使用和维护的监督管理;负责管理辖内直管房租赁使用、修缮和改造重建等工作;负责全区历史建筑修缮监督管理;协助统筹和规范辖区内政府公房管理;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备案;白蚁防治工程验收备案。

物业管理科

负责辖区内房地产物业服务行业的指导、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物业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业标准;负责本辖区的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前期物业服务工作;指导和监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内直管房的产权管理,负责直管房的征用补偿工作,办理直管房接管、代管、撤管等相关手续;会同侨务等有关部门落实华侨房屋等房屋政策;指导监督开展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公共设施建设科

负责实施区内重点公共建筑、设施等城建项目建设工作;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协调、督办;参与实施项目的征地拆迁、管线迁改等前期阶段工作;参与项目设计变更审批,审核工程进度款拨付;负责工程结算配合决算工作;督促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电网建设工作;协助市有关部门做好市区共建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建设管理。

市政科

负责监管辖区新建道路、桥梁、隧道(含排水、绿化、照明、交通工程等配套附属设施)项目建设(含新建及大中修和改扩建);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协调、督办;参与实施项目的征地拆迁、管线迁改等前期阶段工作;参与项目设计变更审批,审核工程进度款拨付;负责工程结算配合决算工作;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承担区本级负责城市道路(含桥梁、隧道)市政设施管理(不含对污染、损坏、擅自占用和开挖城市道路的行政处罚);负责和指导监督城市道路附属设施(车行隔离栏、人行护栏除外)、交通设施(交通信号灯、诱导屏、交通监控设施除外)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养护维修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做好区本级负责的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许可(含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及移动、改建城市市政设施审批);承担由区本级负责的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区管市政设施开展智慧市政相关工作;负责市政检测、监测和巡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市政道路照明设施的监督、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加强对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园林绿化科

组织实施本局负责的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负责相应项目资金拨付、质量、安全、进度、工程变更、竣工验收、移交、结算等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绿地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做好辖区园林绿化管理事项行政审批工作;组织辖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辖内绿化应急抢险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树木、绿地病虫害的监测、防治等工作;负责辖区绿化和局实施的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统计工作;承担荔湾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职责,组织开展辖区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指导、监督公园管理机构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本辖区绿道的规划、建设与维护管理;协助查处违反城市绿化法规方面的有关行为。

城市更新一科

负责统筹开展全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和旧厂改造项目的前期准备、实施、监督和考评工作,统筹开展全区城市更新项目标图建库入库和涉及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涉农相关工作。

城市更新二科

负责统筹开展全区旧城改造项目的前期准备、实施、监督和考评工作,统筹不涉及土地、房屋征收征拆的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统筹开展全区城市更新项目各类规划、计划申报,负责统筹政府安置房的筹集与分配等管理工作。

建筑业管理科

负责全区建筑业行业管理、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装修、预拌混凝土、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检测等企业的监督管理;负责相关中介服务机构从业资格和建筑业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监督管理;协调区属建筑业行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岗位和技能培训工作。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监督管理;负责政府投资大型建设项目(房屋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工程勘察劳务类资质许可,工程设计行业、专业、专项丙级及以下资质许可;依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托,负责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资质、施工劳务资质等资质核准;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地点跨区建设的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和原市级审批或监管的历史遗留项目除外)。负责落实房地产调控、监管政策;负责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及以下资质核准,负责辖区内各开发项目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手册》备案工作;负责辖区内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移交监管;开展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工作。

质量安全管理科

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负责新型墙体材料、预拌混凝土等建筑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现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文明施工监督管理;负责工程现场建筑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监管工作;负责推进施工过程绿色施工;工程完工后组织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参与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负责推广建设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负责民用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资金的统筹管理;组织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推广工作,配合实施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审计和能耗监测、能效测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配合推进建筑垃圾循环利用;指导建设工程评优工作。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地点跨区建设的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和原市级审批或监管的历史遗留项目除外);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负责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交通运输科

组织协调全区综合运输的衔接和重点物资运输、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旅客运输和抗险救灾的道路运输保障工作;负责全区道路货物运输、道路旅客(货物)运输站(场)经营的行政许可及各类许可证件、票据的发放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承担道路运输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和营运车辆的年度审验工作;负责辖区内停车场、道路运输、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的备案、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共享汽车等便捷交通工具(机动车)的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公共交通线路的优化整合;负责协调监督属地街道渡口渡运工作;负责对交通运输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道路运输服务质量的监督和投诉处理;负责道路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推广及运用信息化手段对行业运行情况进行监管。

人事科

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统战、侨务、外事、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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