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2025年4月2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和工作代理关系调整如下:
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刘扬彦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工作。
苏慧英 党组成员、区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区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
林异度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市政项目建设,城市道路管理维护、创文创卫,以及全局建设工程技术指导。分管市政科、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接受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黄海林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党建、纪检监察、综治维稳工作;负责区城市更新项目(不包括历史文化街区项目)的前期准备、实施、监督和考评工作,统筹不涉及土地、房屋征收征拆的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统筹政府安置房的筹集与分配等管理工作,统筹涉及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涉农相关工作。分管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城市更新一科、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接受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张淑菊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接待、后勤保障、机关安全、保密、信访、督办、新闻信息、制度建设、机关资产政府采购管理、人大政协案件协调办理工作;负责财务管理、部门预决算、内部控制工作;负责组织人事、统战、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党建、综治维稳、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科。接受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陈明明 副局长:负责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三防、应急抢险工作;负责建筑行业管理、房屋交易、房地产开发工作;负责住房保障、房屋安全管理、物业管理、房屋权属管理、房屋安全鉴定、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工作。分管质量安全管理科、建筑业管理科、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区房屋管理和住房保障中心。接受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张晓璇总经济师:负责项目前期、计划资金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工作;负责招投标管理工作;统筹历史文化街区项目相关工作。分管计划统计科、交通运输科、区交通管理总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接受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李一鸣二级调研员: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乡村振兴工作。接受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江伟辉二级调研员:协助开展城市更新工作。统筹组织旧城改造项目方案编制和审核工作,协助统筹全区旧城改造项目的实施、监督和考评工作,协助统筹城市更新规划方案,协助统筹不涉及土地、房屋征收征拆的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协助统筹政府安置房的筹集与分配等管理工作。分管城市更新二科,协助管理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接受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田茂强二级调研员:负责法务、政务窗口、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工作,负责局实施建设项目的建设方案审核,组织区内房建、市政建设及绿化建设工程的建设方案联审决策及初步设计(含概预算)的技术审查,统筹行政审批、依法行政、行政案件、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消防、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分管审批管理科、消防验收科。接受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钱晓红 三级调研员:负责公共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绿道规划和建设管理、义务植树、指导监督公园管理机构日常和服务工作。分管公共设施建设科、园林绿化科。接受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蔡海建 三级调研员: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和实施;协助开展住房保障、房屋安全管理、物业管理、房屋权属管理、房屋安全鉴定、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工作。分管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接受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出差(休假)期间工作代理安排
刘扬彦同志出差(休假)期间,其工作原则上委托林异度同志代管;
林异度同志出差(休假)期间,其工作原则上委托黄海林同志代管;
黄海林同志出差(休假)期间,其工作原则上委托林异度同志代管;
张淑菊同志出差(休假)期间,其工作原则上委托林异度同志代管;
陈明明同志出差(休假)期间,其工作原则上委托林异度同志代管;
张晓璇同志出差(休假)期间,其工作原则上委托田茂强同志代管;
李一鸣同志出差(休假)期间,其工作原则上委托江伟辉同志代管;
江伟辉同志出差(休假)期间,其工作原则上委托黄海林同志代管;
田茂强同志出差(休假)期间,其工作原则上委托张晓璇同志代管;
钱晓红同志出差(休假)期间,其工作原则上委托陈明明同志代管;
蔡海建同志出差(休假)期间,其工作原则上委托黄海林同志代管。
中共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党组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