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建设园林局(区交通运输局):租车理赔起纠纷,部门协调解难题
文章发布日期:2025-01-26 15:54
来源:区住房建设园林局
近期,市民通过广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其在某租车公司租赁车辆,期间发生了交通事故,被定为同责,因事故方不配合报保险及理赔。且该市民未购买出行保障,按合同规则,低于1500元出险部分需承租人承担,租车公司要求市民承担全部车辆维修费用,引起市民不满并向12345热线系统投诉。
区住房建设园林局(区交通运输局)收到工单后,积极协调。最终,租车公司同意由市民承担维修费用的40%,其余由租车公司负责。市民接受了该处理结果,并对工单办理、协商结果表示满意。
区住房建设园林局(区交通运输局)借此契机同步提醒广大市民,租车时谨慎选择保障服务类别,综合个人经济能力,驾驶技术、行车路线等多方考虑,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障服务。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