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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李燕娴与广州万商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裁决公告)

文章发布日期:2025-01-10 18:11 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广州万商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4年10月24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李燕娴与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年休假工资等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穗荔劳人仲案〔2024〕2493号),该案现已审理终结,本委于2025年1月6日对该案作出如下裁决:一、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2017年12月4日至2024年9月6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二、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9月6日期间的工资67500元;三、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31500元;四、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3年度、2024年度年休假工资2548.15元。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仲裁裁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该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你单位不服该仲裁裁决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688号202 房。  

  联 系 人:王婧如、靳亚文

  联系电话:020-81377712

  

广州市荔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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