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李金兰与广州苍柏进出口有限公司开庭公告)
文章发布日期:2025-01-10 18:14
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广州苍柏进出口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4年12月20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李金兰与你单位关于确认劳动关系、劳动报酬、未订立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穗荔劳人仲案〔2025〕432号)。李金兰要求确认与你单位自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12月15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要求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共计16005元,支付未订立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66094元。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举证和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2月10日下午14时00分在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688号202本委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该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688号202房。
联 系 人:王婧如、靳亚文
联系电话:020-81377712
广州市荔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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