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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廖振明与广州步为健身有限公司开庭公告)

文章发布日期:2025-01-10 18:16 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广州步为健身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4年12月17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廖振明与你单位关于确认劳动关系、劳动报酬、未订立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穗荔劳人仲案〔2025〕424号)。廖振明要求确认与你单位自2023年12月17日至2024年10月14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要求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共计12147.72元,支付未订立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20880.65元,支付经济补偿金6654.29元。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举证和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2月13日下午16时00分在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688号202开庭审理该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688号202房。

  联 系 人:王婧如、靳亚文

  联系电话:020-81377712

  

广州市荔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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