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长者服务专区 > 通知公告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广州榕易记餐饮有限公司)

文章发布日期:2025-01-22 17:41 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广州榕易记餐饮有限公司:

  因我局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穗荔人社监字〔2024〕27-1号)、《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穗荔人社监字〔2024〕27-1号)、《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

  1.《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穗荔人社监字〔2024〕27-1号).png

  2.《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png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2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