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荔湾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2024年4月8日至6月2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8月5日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主要做法
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召开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推进整改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干部教育制度保障,从思想上政治上做到步调统一、行动一致;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对整改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定期召开巡察专题会议,集中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难点痛点问题;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干部职工对整改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五是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与区纪委的沟通联系,及时反馈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二、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
(一)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巡察反馈的机关党建问题整改不彻底的整改。一是召开局党建工作会议,对党建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工作措施,强调党建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围绕区党建工作重点,结合单位实际做好年度党建工作的谋划部署;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负责记录的工作人员,规范、及时、完整做好记录。
2.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坚决的整改。一是局党组坚持每年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加强沟通联系,开展局内网络安全全覆盖检查,形成整改报告。
3.落实廉政风险排查不到位问题整改措施不到位的整改。一是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局领导带头,全体干部职工深入查摆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梳理各科室的廉政风险及隐患,并逐一制定对应的防控措施;二是结合谈心谈话制度,逐级分层开展谈话提醒工作,强化抓早抓小工作监督力度,强调提高警惕,自觉防范各类廉政风险;三是完善工程管理有关制度。
(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重大部署方面
4.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的整改。一是局党组以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形式,组织学习有关文件;二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规范学习要求,确保学习效果;三是党总支结合第三季度党员大会,集中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机关党建15个方面的重要论述,组织党员参加挂点社区“访千家进万户听民意解民忧”行动,用实际行动践行党员初心使命;四是根据区有关要求参加党建工作创新大赛、基层党建创新项目等模范创建工作,以全区示范党支部评选工作为契机,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5.运用问题导向方法论谋划推动工作不严实的整改。一是公务用车管理方面,前往部分区内单位开展公务用车调研指导工作,督促单位对问题进行整改;二是政府采购方面,学习《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和实施问答等政府采购有关业务知识;三是成立我局政府采购审查小组,建立审查制度,进一步提高工作规范性。
6.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的整改。一是局领导、办公室全体人员及会议记录人员认真学习回避制度和会议主持人末位表态制度相关文件要求,明确会议内容经充分讨论后,班子成员逐一表态,以及主持人末位表态的具体做法,并如实做好会议记录;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要求,指定一名在编党员干部负责班子会议的会务工作,规范、完整记录会议情况。
7.履行膳食管理职责不到位的整改。
(1)膳食安全保障不足的整改。一是落实强化“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二是对采购和出入库加强管理,从源头上把控清洁用品的采购,以实际就餐人数需求为采购依据,适当减少清洁用品(如洗洁精、烧碱、餐巾等)采购数量;三是改进洗涤和烹调工艺,达到减少洗洁精用量和食物减少浪费的效果;四是优化健康食谱,强调营养搭配,减少油炸菜式;五是加强食用油用量监管,按《中国居民膳食指南》提倡的用油标准落实膳食保障工作。
(2)食堂厉行节约监管不严格的整改。一是按就餐人数统计数据准备食材,优化食材准备程序;二是提高菜色制作水平,减少因不合口味的浪费;三是完善菜品出餐方式,采用“大锅炒,小锅续”的出餐方式,杜绝因过度备餐,出现食物浪费的现象;四是通过在食堂电视机播放宣传教育片、在食堂里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加强反食品浪费宣传教育,提高节约粮食意识;五是已在厨余垃圾收集点上方加装摄像头,强化监督提醒。
(3)食堂物资管理有漏洞的整改。一是严格物资管理,明确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禁止食品与非食品混放,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建立采购、验收登记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市场调查比价,深入市场调研,收集多家供应商报价,形成详细比价报告;三是已组建价格监督小组,定期审查采购价格,对虚高价格进行追查和纠正。
8.公车管理工作水平有待提升的整改。一是围绕上级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履行区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监督职责,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印发公车管理有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区内各有关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二是组织开展荔湾区公务用车管理业务培训会议,对公务用车管理业务办理流程进行指导培训并对注意事项作出提醒;三是落实每月各单位公务用车情况公示督促工作,抽查各单位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强化公务用车日常管理监督。
9.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不认真的整改。
(1)对涉密人员管理不规范的整改。一是修订完善管理制度,明确涉密人员范围,规范定密、脱密流程等;二是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梳理核实,对相关人员按规定办理脱密手续、签订保密协议等;三是开展保密工作培训,提高涉密人员保密意识,规范保密文件制作、保存、流转等工作。
(2)涉密场所设施管理不规范的整改。一是修订完善制度,规范涉密场所及人员进出管理,落实人员出入登记制度;二是规范保密室内涉密计算机摆放,规范张贴保密标记,对破损标识及时更新;三是根据场地实际情况,加装“三铁两器”等设备。
10.消防安全风险忧患意识不强的整改。一是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二是强化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制度,做好检查台账归档工作;三是做好消防设备器材维护更新工作,严格按照标准配置消防设备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进行检查、测试和维护保养;四是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及实操演练工作。
(三)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到位的整改。一是召开会议研究我局党风廉政工作,并按计划推进落实;二是严格按要求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强化抓早抓小工作监督力度。
12.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谨的整改。
(1)财务核算不规范的整改。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开展集中学习,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在工作会议上通报,要求全体财务人员举一反三,规范财务核算要求,从严审核;三是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台账重新进行梳理完善。
(2)政府采购管理不严格的整改。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流程,加强采购货物和服务的审核把关。组织采购岗位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开展政府采购有关业务知识培训。
13.资产管理存在风险漏洞的整改。
(1)公房住宅租金收入管理不规范的整改。一是明确租金收取标准,对2024年租金差额进行补缴;二是督促欠缴租金人员缴清欠款,目前已全部缴清。
(2)公房管理底数不清的整改。一是已完成登记在册公房全面普查,建立检查记录台账,逐户记录房屋使用现况、建筑结构安全、消防设施配备等情况;二是严格落实公房管理规定,定期全面清查公房租赁情况,做好动态管理,细化底册登记事项,做好物业登记,进一步规范租金收取。
(3)租赁合同把关不严的整改。对全部合同进行了排查梳理,避免出现不规范情况,提前做好合同续签工作,规范租赁手续办理。
(4)固定资产管理不严不实的整改。一是定期盘点,动态管理。每月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对新增或核销的,做好台账记录;二是定员定责,压实责任。组建局固定资产工作小组,由分管财务工作局领导任组长,财务科负责人任副组长,组员包括各科办负责固定资产工作的工作人员;三是组织学习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14.工程管理工作标准不高的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完善相关建设工程管理制度,明确各环节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
(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5.党建引领作用不充分的整改。一是坚持党对一切工作全面领导的原则,坚持“党建+重点工作”将党建工作融入到局各项管理工作当中;二是主动融入区委区政府中重点工作当中,积极担当作为,发挥局后勤保障作用,服务全区中心大局;三是营造浓厚党建宣传氛围,推进机关党建阵地标准化建设。
16.基层党建标准不高的整改。
(1)基层党组织换届不规范的整改。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有关工作规定,明确补选、换届等时间、流程要求;二是按规范程序落实换届工作。局党总支、党支部已于2024年12月完成党组织换届工作。
(2)发展党员把关不严格的整改。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员发展有关工作要求,明确发展党员要求、流程、时限等内容;二是对第一党支部全体党员档案进行核查,对问题内容及时进行查漏补缺;三是严格按照规定完成2024年新发展党员各项程序。
(3)述职评议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不严谨的整改。加强与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等部门沟通,做好2024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准备,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流程进行。
17.选人用人工作不严实的整改。
(1)选人用人材料不完整的整改。一是组织学习有关文件要求,明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流程等;二是坚持选人用人工作由局党组集中决策,按照德才兼备原则,选好用好干部;三是对通报涉及的选人用人材料进行全面复核。
(2)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不认真的整改。一是组织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问答》等文件,强化责任意识,提高业务水平;二是对随机抽查的14份人事档案进行复核,完成查漏补缺工作;三是结合区人事档案工作要求,制定时间安排表,将审核、完善工作逐步拓宽到全部人事档案中,重点审核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并对档案内缺失材料进行补充,必要情况下开展专项审核认定工作,确保干部信息真实、全面、准确。
18.干部队伍管理不严格的整改。
(1)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的整改。一是对应备案人员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近三年新招录人员和转入人员;二是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证件均由人事保卫科集中保管,专柜保管专人负责;三是对通报反馈的未严格落实领取和归还出国(境)证件时限要求的人员进行了谈话,强调要严格执行局管理规定,禁止再次出现同类问题;四是开展干部职工教育学习,严防擅自提前出国(境)或延期返国(境)问题。
(2)干部请休假制度执行有偏差的整改。一是根据最新政策,修订完善局请休假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对病休人员的管理,完善相关手续,依法依规调整病假期间工资待遇;三是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结合工作纪律教育、干部作风大转变等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局请休假、加班等有关制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1599980,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2号,电子信箱:lwq_sw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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