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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文章发布日期:2025-02-26 21:58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四巡察组于2024年4月10日至6月21日,对中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以下简称局党组)。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以坚强的政治执行力,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并以党内通报形式将巡察组反馈意见传达至每位党员。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局长为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和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分管科室直接负责。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对照检查,逐一认领问题,认真查摆剖析,局领导班子及成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发挥示范作用,带头抓好问题整改,明确整改努力方向。

  (二)细化整改任务,抓实责任分解。制定《中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党组关于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及巡察整改措施任务分工表,形成了主要领导统筹部署,分管领导亲自督办、责任科室牵头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督促的整改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有力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三)注重统筹兼顾,全力推进整改。严格对照整改方案中的措施和目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行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与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相互融合,以整改工作实效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质增效。

  (四)严肃整改纪律,巩固整改成效。局党组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强党组对巡察整改的过程管理,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全面掌握情况,及时跟踪问效。举一反三,着眼长远,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梳理评估,找出不足之处进行修订完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新的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良好氛围。

  二、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

  1.在持续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上力度不足的整改。一是严格按照程序、纪律选拔任用干部,将关口前移至分析研判和动议环节。二是每年年初由分局党组书记与各科室、监测站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重点岗位廉政勤政风险分析排查流程图进行完善,结合人事岗位变动及时开展个人廉政风险自查。

  2.固定资产管理仍不规范的整改。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梳理一批固定资产集中报废处置,收集资产原始凭证,已按报废流程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3.长期挂帐的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的整改。挂账涉及的公司已宣布破产,破产管理员正式回复,根据破产有关规定,对我局申报的股金不予认可,目前正在按照规定开展资产损失核销处置。

  (二)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问题的整改。

  4.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系统深入的整改。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开展“第一议题”学习了习近平关于生态环境领域的重要讲话、重要论述。二是印发学习材料汇编,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集体学习研讨为主要形式,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三是每年制定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次学习前对学习内容进行细化安排,学习结束后及时向上级报告学习情况。

  5.“十四五”规划工作重视不足的整改。一是按进度推进《广州市荔湾区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二是组织学习《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22—2035年)》,研究部署荔湾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编制情况。三是按时向区政府报送荔湾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四是按工作计划逐步推进“十五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6.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一是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二是在党组会议、局务会议上研究部署意识形态相关工作,推动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三是印发《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重要节点网络安全应急值守,积极参加网络安全培训。四是组织干部职工思想状况调查,开展全局干部职工微信朋友圈清理整治和工作人员社交账号摸底备案,针对性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建设和党纪学习教育。

  7.“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整改。一是严格执行分局党组工作规则和局务会议制度。二是《党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细化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三是党组会议讨论人事议题,严格执行末位表态。

  8.执行议事决策制度不够严谨的整改。一是严格执行会议议定事项,确保会议记录与会议纪要内容一致、会议纪要与实际执行情况一致。二是规范合同档案管理,认真审核把关,做好合同资料备案存档。

  9.对“百千万工程”内涵理解有偏差的整改。在局务会、党组会专题研究推进“百千万工程”工作,听取关于2024年度“百千万工程”工作开展情况报告,传达学习相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

  10.工作部署不具体的整改。一是印发实施分局《“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2024-2026年工作要点》,梳理任务要求、明确时间安排,加力提速推进“百千万工程”。二是印发实施《美丽荔湾建设工作方案》,以美丽荔湾建设为抓手,推动“百千万工程”开展。三是党组会传达学习省市文件精神,听取“百千万工程”相关工作专题汇报。四是谋划美丽荔湾建设现场展示点,结合“百千万工程”宣传开展美丽荔湾建设成果展示。

  11.碧水蓝天保卫战力度不足的整改。一是针对上级统筹综合考核指标的工作部署,找准存在问题,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强化部门协同,持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三是根据水质监测数据,及时对考核断面和河涌水质进行分析预警。四是以美丽荔湾建设为抓手,落实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12.环评审批存在短板弱项的整改。一是修订印发环境影响评价事项审议委员会工作制度。二是加强政策指引,编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环评审批业务手册2024版》,向部门、街道及企业发放,帮助理解掌握建设项目环评管理规定要求,防范“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行为发生。三是服务白鹅潭大道(珠江隧道段)工程、白鹤沙大桥、国际呼吸医学中心等重大项目落地,协助开展荔湾产业园规划环评工作。

  13.环境执法能力建设不足的整改。一是涉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事项下放至街道以来,组织街道执法人员、环保员开展业务培训41场次。二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对22条街道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调研,加强沟通、形成合力。三是每季度对下放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职权的案件进行案卷质量评查。四是强化医院污泥(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召开医院污泥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就监管细节、协议签订、污泥处置宣传等提出要求和建议。五是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均已完成整改。邀请专家对重点企业、执法人员开展环境隐患排查培训2次,现场指导帮扶重点企业14家次。

  14.正面清单推广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整改。一是组织召开正面清单政策宣讲及企业座谈会2次。二是对照《广东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要求,指导企业加强环境管理。经帮扶培育,荔湾区现共有9家企业纳入2025年正面清单。

  15.存在过度执法现象的整改。一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自由裁量权相关规定。二是印发实施《荔湾分局落实执法“观察期”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三是严格落实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违法行为轻微的案件当事人,以教育为主,指导当事人及时改正违法行为。四是印发实施《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工作规范(试行)》,加强立案、调查、法制审查等流程规范。五是委托法律顾问加强对案件合法性、合理性的审核。

  16.“未验先投”问题较突出的整改。一是结合日常监督检查,进园区、工厂、企业开展政策宣传,派发《环评审批业务手册(2024版)》等宣传册。二是2024年完成150个本部门双随机检查任务;完成51个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任务。三是加强餐饮业环境管理和源头防治。印发实施《加强餐饮场所选址宣传指引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工作方案》,组织召开荔湾区餐饮场所日常巡查和污染防治管理培训会,召开加强餐饮业环境管理专题研讨会,开展3次联合执法行动。

  (三)关于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的整改。

  17. “抓早抓小”工作不扎实的整改。一是强化以案促改和纪律教育,组织三次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和作风纪律整顿暨专题党课教育会议,警示全体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汲取教训,规范行为。二是加强对关键岗位的监督检查,组织分局专兼职纪检干部对环评审批、财务管理、环境信访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提出工作建议。三是每季度对专兼职纪检干部开展专题培训,不断提高纪检工作业务水平。四是落实抓早抓小,2024年开展抓早抓小工作154人次。

  18.岗位风险排查不及时、不主动的整改。一是全覆盖开展个人廉政风险排查。组织填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个人廉政风险自查表》81份。二是对岗位调整的5名干部及时跟进开展廉政风险排查。

  19.环境执法不够严谨的整改。一是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专项培训,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学习整改,提高执法文书撰写规范。二是规范《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流程,逐级呈批后送达,加强各环节把关。对立案审批表、调查报告、案审会会议纪要,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严格把关,最大限度减少纰漏。三是细化、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时限、要求,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水平。

  20.案卷材料上传不完整的整改。一是加强对案卷文书质量的把关。二是对照《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24版)》要求,规范整理案卷,并上传系统参加省案卷评查,未指出我局存在问题。三是对行政处罚案件和不予处罚案件开展全覆盖自查。

  21.现金支付劳务费、误餐费的整改。一是严格落实单位公务支出以使用银行转账方式或公务卡结算为原则,无特急情况不使用现金。2023年至今,无现金使用相关情况。二是凡纳入强制结算目录内的公务支出,均使用公务卡结算。

  22.经费使用超范围的整改。一是编制报销流程图,修订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经费使用审批。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工作能力。三是组织各科室、监测站财务工作经办人员开展培训,加强报帐资料审核把关,严格按要求列支经费。

  23.落实财务管理规定不到位的整改。组织各科室、监测站财务工作人员学习预算编制办法、经费支出规范等规定,严格落实财务管理规定。

  24.行政执法存在廉政风险的整改。一是组织执法人员和编外人员填报《个人廉政风险排查表》,组织纠治打着环保幌子搞“一刀切”问题专项工作。二是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日常培训和专项培训,邀请法律顾问进行业务培训。三是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规范工作流程。四是法律顾问参与并协助案件审核把关,全面审查案件合法性、合理性,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五是强化监测数据三级审核制度,修订《记录管理程序》,完善《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环境监测站程序文件汇编本》并进行宣贯。

  25.项目采购管理有漏洞的整改。一是2023年起,分局、监测站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办公用房修缮项目、法律服务项目已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实行集中采购。二是修订印发《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采购管理办法》。三是对采购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询价、评议、签约等环节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6.公务用车使用审批手续不严谨的整改。一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申请审批,依托“广州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对公务用车进行电子化管理,同时使用网页端和粤政易端开展公车公务出行申请及审批,确保公务用车先审批后使用。二是做实做细公务用车管理电子台账,及时录入车辆费用、里程表读数等情况,每月及时完成公务用车运行情况公示。

  27.工会经费管理审批不规范的整改。一是已规范工会经费管理审批制度,实现工会费用专款专用,所有支出均符合工会制度支出范围。二是制定工会财务制度和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各类支出标准。三是规范工会资金使用审批流程,明确各类签收表格及制度。

  28.工程建设监管不到位的整改。严格执行分局采购重大项目事项集体审议制度,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经济合同履行管控,定期通报项目支出进度,及时采取措施预防和应对合同风险的发生。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加强采购文件合法性和完整性审查,防范法律风险。

  29.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不足的整改。一是2024年召开涉及党建工作议题的党组会议20次、党总支委员会7次,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二是自2024年6月起,将党建工作作为“第一项”内容纳入每月重点工作情况和下月重点工作计划。三是加强与属地街道党建共建,自2024年6月以来,与社区开展“无废社区”宣传、环保墙绘、百医护老等共建活动4次,发动党员为社区建设公交车候车凳。发挥单位优势,与社区倡导共建“无废社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

  30.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整改。一是完善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会前谈心谈话等相关台帐。二是严格按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学习研讨、剖析研究、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认真撰写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做好各项资料归档工作。

  31.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的整改。一是自2024年6月以来,党总支召开党员大会3次、组织党课1次开展专题学习,完善党总支工作手册记录,加强党建基础工作。二是完善各党支部台帐资料,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档案资料进行梳理和补充,确保2021年至2023年组织生活会的台帐材料完整。

  32.发展党员流程不规范的整改。一是组织各党支部学习党建党务管理制度。二是印发实施《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明确程序和入党材料的归档要求。三是建立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台帐,加强发展党员流程管理,严格按照流程发展党员并报上级备案。

  33.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格的整改。严格按照程序、纪律选拔任用干部,将关口前移至分析研判和动议环节,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针对编制、职数以及选人用人合规性列出清单,逐一开展自查。

  34.年轻干部培育培养力度不足的整改。一是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提拔年轻干部担任中层领导,做好人才储备。二是积极探索与市生态环境局系统、辖区内各部门、街道干部交流任职的路子,疏通人才发展渠道。三是科学设置调配岗位,精准招录、交流干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35.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的整改。一是局党组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严格落实回避制度。二是规范会议记录,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干部选拔任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着力抓好成果巩固和工作深化,对已经完成整改的具体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坚持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注重举一反三,把一些好做法、好经验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加强督促检查,持续跟踪问效,增强制度刚性约束力,真正使整改落实与推动工作有机结合、互相促进。

  (二)加强党建引领,推动双融双促。严格落实党组工作规则,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抓落实”的统领作用,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加强理论武装,全面落实“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以创建“四强党支部”为抓手,规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以“党旗红”引领“生态绿”,大力推进“党建+生态环境治理”,切实将党建优势转化为推动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红色引擎”。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加强各层级干部的配备和选拔力度,立足长远持续优化干部队伍年龄、学历结构。精准组织培训,提升各层级干部专业素养,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环保铁军。

  (四)强化作风建设,厚植为民情怀。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坚持抓早抓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坚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务实高效的工作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局反映,电话:020-81382027;邮政信箱: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石路基59号。


  中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党组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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